印度尼西亚出口融资机构于周二, 8月20日在巴厘,努沙杜瓦举行的一系列印尼非洲基础设施对话活动中与中非国家开发银行签署了谅解备忘录。印度尼西亚出口融资机构执行主任Sinthya Roesly在签署谅解备忘录后解释说,印度尼西亚出口融资机构和中非国家开发银行同意共同审查六个国家, 即喀麦隆,刚果,加蓬,乍得,赤道几内亚,中非的的项目,是潜在得到共同出资。根据Sinthya Roesly,中非国家开发银行将协助印度尼西亚出口融资机构研究与印度尼西亚出口融资机构融资的合作项目。
“在这次合作中,我们协议的是,首先共同审查可能共同合作的项目,因为中非国家开发银行已经有优先列表,是根据他们已经有望和该国家维投资,基础设施,石油和天然气部门等需要的工程,包括国家间的贸易。因此,我们将逐一仔细审查根据他们准备好的项目,因此他们帮助准备,我们将看到在这方面印尼出口融资机构是否能够作为共同融资参与项目融资,或者我们将仅从交易方参与。“
根据Sintya Roesly的说法,印尼出口融资机构和中非国家开发银行之间会在投资领域的许多方面建立合作。将合作的部门可以是服务或商品,最终产品或工厂的形式。根据Sintya Roesly,印尼出口融资机构和中非国家开发银行之间的第二点协议是关于贸易。Sintya Roesly解释说,在协议中,中非国家开发银行可以鼓励印尼出口商进入六个国家的市场并为印度尼西亚出口商提供设施